October 24, 2010

208.

终于把那头盔给摘下来了,现在是焕然一新 ==

首先要谢谢大便和肥婆啦,不是她们我到现在都还在骑motor。

“不用客气。”

之前就一直说要去剪要去剪要去剪要去剪要去剪要去剪要去剪要去剪要去剪要去剪要去剪要去剪要去剪要去剪要去剪要去剪了。好啦,终于如愿以偿了。剪的当时还在想我的头终于轻了点;可是剪了过后,我突然很想念我之前重重的头 == 所以我说,习惯真的很可怕!因为我超级不习惯我现在这颗头...发,感觉我的头...发好像不是我的酱。啊,习惯,果然是习惯。我需要点时间习惯我现在的发型,厄。


我昨晚,也就是今天早上,梦到了九把刀。 我忘了整个梦境,但我隐约记得我和他在一起做事?做什么事我就不太记得了,唉。那么近距离看到自己喜欢的作家真的是一种享受啊 - 至少在梦里那是一种享受 ==

忘了谁和我提过说:“你那么喜欢看书,那你一定是很厉害写作文的咯!”

喜欢一样东西,不代表你对那样东西一定很在行。就好像我喜欢吃东西不代表我会煮东西、我喜欢看戏但不代表我会演戏、我喜欢听歌不代表我会唱歌等等等等等。但至少,我喜欢某样东西,我会比其他人对那某样东西多一点点的了解,就那一点点。所以leh,还是不要擅作结论的好,哈哈!


同样地,喜欢一样东西,不代表你一定要拥有它,只要你享受或曾经享受过它的过程,应该就会很满足了不是吗?好啦,人本来就是贪心的动物,这种狗屁理论抛到九霄云外去吧。总之,你啊,自己的事自己了解就好 :)


话说rooney终于做了决定,留下来 =D 虽然大部分支持者对他这决定不是很满意,可是我还是会支持他啦。只是,他需要一些实际行动来收住那些人的嘴咯。不过我很不喜欢那些见风使舵的人 == 他一说要走就唾弃他,一说sign contract又开始崇拜他,马的,可以不要转到酱快吗?唉。


嗯,值30分的功课明天就要交,还是快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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